2010年 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审核,现批准富马酸一钠等4种物质为食品添加剂,批准瓜尔胶等20种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左旋肉碱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批准留兰香等30种物质为食品用香料。
特此公告。
附件:
1.食品添加剂新品种.doc
2.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doc
3.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的食品营养强化剂.doc
4.食品用香料新品种.doc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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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富马酸一钠等4种物质为食品添加剂的公告
时间:2010-04-01 13:25来源:卫生部 浏览次数:
2010年 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审核,现批准富马酸一钠等4种物质为食品添加剂,批准瓜尔胶等20种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左旋肉碱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批准留兰香等30种物质为食品用香料。 特此公告。 附件: 1.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doc 2.
2010年 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审核,现批准富马酸一钠等4种物质为食品添加剂,批准瓜尔胶等20种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左旋肉碱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批准留兰香等30种物质为食品用香料。 特此公告。 附件: 1.食品添加剂新品种.doc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admin)免责声明: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并不对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充足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也不对相关资料的任何错误或遗漏负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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