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法》已于6月1日开始实施。为了解这部法律的贯彻落实情况,7月6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了一次专项执法检查。7月9日下午,检查组一行冒着酷暑,来到随机选定的保定市最大的蔬菜批发市场——— 工农路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在该市场农药残留检测中心,喜欢刨根问底的刘鸿钦和中心负责人“侃”了起来。
“进入市场的蔬菜都检测吗?”
“没有,每天只能抽出几种蔬菜样品检测。”
“为什么不能多检测一些呢?”
“每检测一种菜要花费几元钱,每天送来的蔬菜有一千多车,都检测我们承担不起。”
“那么,你们检测出的农药超标蔬菜是咋处理的?”
“让客户把蔬菜拉走。”
“这样一来这些蔬菜不是又进入其他市场了吗?”
“我们无法作别的处理,只能这样做。”
一番对话引起了刘鸿钦的沉思:如果检测出的“问题”蔬菜又流向其他市场,最终岂不还是侵害了消费者利益?如何堵塞这个检测漏洞呢?带着疑问,在返途的中巴车上,刘鸿钦委员咨询了检查组中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
他了解到,这一现象在我省蔬菜批发市场比较普遍,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制约。尽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蔬菜批发市场对于检测出的农药超标蔬菜应立即报告所在地的工商管理部门,但由于没有更为具体有效的法律约束,现实中,蔬菜批发经营者多半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很少报告工商部门,而是采取“打发走人”的做法。此外,由于缺乏有效的补偿及奖励机制,蔬菜批发经营者进行自我检测及对“问题”蔬菜进行销毁的积极性不高,这也导致许多蔬菜批发市场设立的检测机构设备简陋、形同虚设。
一路上,检查组成员纷纷发表看法,认为有关食品检测方面的立法的确有不少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刘鸿钦表示,食品检测事关民生,随着《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我省今后也要制定相应的法规。为此,他准备专门提出一条建议,希望通过立法强化食品检测管理,让人民群众吃得更安全、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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