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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利福尼亚州《预防包装中的有毒物质法案》规定的豁免权期满
时间:2010-02-24 11:18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浏览次数:
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销售或推销含镉、铅、汞或六价铬的包装或包装部件(故意将上述受限制金属加入生产 和分销中)都是不合法的 1 。另外,该法案限定包装或包装部件中偶然出现的受限制金属不得超过 1ppm 。同时,该法案包含了这些要求的豁免规定。 表格 -1 总结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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