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近日发出G/SPS/N/USA/1965号通报,美环保署对杀虫剂吡丙醚(Pyriproxyfen)制定了残留许可限量的最终法规。法规规定吡丙醚在叶类蔬菜(芸苔类除外)上的残留许可限量为3.0ppm;根茎块茎叶类蔬菜为2.0ppm;芦笋为2.0ppm。
上述法规已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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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杀虫剂吡丙醚制定残留许可限量的最终法规
时间:2010-01-26 17:06来源:国家食品安全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
美国近日发出G/SPS/N/USA/1965号通报,美环保署对杀虫剂吡丙醚(Pyriproxyfen)制定了残留许可限量的最终法规。法规规定吡丙醚在叶类蔬菜(芸苔类除外)上的残留许可限量为3.0ppm;根茎块茎叶类蔬菜为2.0ppm;芦笋为2.0ppm。 上述法规已获批准。
美国近日发出G/SPS/N/USA/1965号通报,美环保署对杀虫剂吡丙醚(Pyriproxyfen)制定了残留许可限量的最终法规。法规规定吡丙醚在叶类蔬菜(芸苔类除外)上的残留许可限量为3.0ppm;根茎块茎叶类蔬菜为2.0ppm;芦笋为2.0ppm。 上述法规已获批准。 (责任编辑:admin)免责声明: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并不对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充足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也不对相关资料的任何错误或遗漏负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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