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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将有“国标”

时间:2010-01-14 09:44来源:中广网 浏览次数:
《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初级农产品要求》近日在山东安丘通过专家审定委员会审定,标志着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即将拥有国家标准。 来自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青岛农业大学等部门的9名专家参加了审定会。审定委员会一致认为,《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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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初级农产品要求》近日在山东安丘通过专家审定委员会审定,标志着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即将拥有国家标准

    来自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青岛农业大学等部门的9名专家参加了审定会。审定委员会一致认为,《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初级农产品要求》是根据我国农业生产和食品安全现状,以及国内外食品安全管理的最新发展趋势,在总结以往食品安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而成的,可作为各级地方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参考。

    据了解,我国对农业化学投入品的监管分属不同的部门,相互之间往往缺少有效的统一、协调手段。区域化管理就是在一定区域内,以出口食品农产品符合国际市场标准为切入点,整合行政管理和检测资源,加强区内环境、水源、水域、农业投入品等综合管理,实现农业生产环节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升我国食品农产品的整体质量安全水平。

    2007年初,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就在山东安丘市开展了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目前这一管理模式已在山东54个县市推广,为《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初级农产品要求》的制定提供了依据和条件。

    根据国家标准委的有关要求,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承担了国家标准委下达的《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初级农产品要求》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制定工作。经审定后,审定委员会建议,标准起草组按照审定意见对送审稿作进一步修改后形成报批稿,由国家认监委科技与标准管理部上报国家标准委,以推荐性国家标准发布实施。

    审定专家们认为,这一标准对各级地方政府控制区域内初级农产品的种植、养殖、捕捞等生产活动的全过程,预防、消除或降低食品安全的各种危害,实现区域内的食品安全提供了标准依据,是对现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自主创新,并经过了实践的检验验证,填补了国内和国际空白,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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