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页联系我们 fenge2
logo
虚位以待
 当前位置 您当前所在位置:食安中国 > 技术前沿 > 加工与包装 >

小作坊实施分级管理 食品包装应有专属标志

时间:2009-09-21 16:34来源:重庆时报 浏览次数:
我市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正在酝酿阶段,昨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作为食品安全主管部门之一,市质监局针对地方立法提交了5000多字的立法建议,其中,针对市民关心的小作坊产品,市质监局建议,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应该采用有明显特征的包装,方便市民选择。 食品安全
电子杂志     

    我市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正在酝酿阶段,昨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作为食品安全主管部门之一,市质监局针对地方立法提交了5000多字的立法建议,其中,针对市民关心的小作坊产品,市质监局建议,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应该采用有明显特征的包装,方便市民选择。

  食品安全立法,市质监局提5000字建议

 我市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正在酝酿阶段,昨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作为食品安全主管部门之一,市质监局针对地方立法提交了5000多字的立法建议,其中,针对市民关心的小作坊产品,市质监局建议,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应该采用有明显特征的包装,方便市民选择。

  小作坊≠黑窝点

  市质监局认为,小作坊加工生产的特色食品,如果采取大规模的工业生产难以实现。

  目前我们对生产劣质食品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没有很好地加以区分,非常主观、笼统地认为是小作坊的行为,实际上多数是黑窝点非法经营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应界定小作坊目录

  为此,在对小作坊的监管上,市质监局建议,应界定允许存在的小作坊目录,按照生产规模等实行分级管理。建立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生产、销售管理制度,特别是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

  在食品外包装上,建议对小作坊生产的食品采用有特殊专属标志的包装,尤其是与获得生产准入(QS)标志的产品有明显区别,让消费者自行选择,明明白白消费。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企业要向公众道歉

  市质监局认为,我市的地方立法应明确企业“保证食品安全”和“承担社会责任”两项责任。这包括企业必须生产安全、合格的食品。发生问题要向社会和公众道歉,造成损害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等等。

  “我们每个人要监管60家食品生产企业。”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质监系统现有食品安全监管人员109名,客观上确实力不从心。为此,市质监局建议,应该在乡镇(街道)设立监管员。

(责任编辑:admin)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并不对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充足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也不对相关资料的任何错误或遗漏负任何法律责任。
 相关文章
------分隔线----------------------------
fenge6
社区
kuang
 新浪微博
fenge6
 新闻24小时点击排行
fenge6
 《食品安全导刊》专区
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2014年5月刊
杂志订阅
在线投稿
杂志刊例
2013-03
2013-1~2
2012-12
更多>>
fenge6
关于网站 | 申请链接 | 广告服务 | 媒体合作 | 意见建议 | 联系我们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