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食品处有关负责人表示,2008年6月1日起《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代替旧版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和《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GB/T12493-1990),以前版本的规定是,添加甜味素或阿斯巴甜的食品应标明“甜味素或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但是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甜味素被删掉,添加阿斯巴甜的食品应标明“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无论是甜味素还是阿斯巴甜都是俗称,两者共同的化学名称为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按规定在食品中使用阿斯巴甜是安全的,不再对其开展重复的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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