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几年的集中整治,食品市场秩序趋于好转,安全形势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但食品安全问题仍然呈现多发、易发态势,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饲料中添加违禁物质行为时有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缺失,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亟待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存在薄弱环节。为此,自治区政府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决定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在全区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此次集中整顿将形成多部门合作的机制,农业、水产畜牧、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重点开展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四个重点环节,以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环节、进出口食品安全、餐饮消费环节、食品流通环节、畜禽屠宰、保健食品等八个方面的集中整顿。
整顿工作将历时两年左右时间。通过集中整顿,全区95%以上的行政村可建立起食品安全工作联系点,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员;全区蔬菜基地、市场平均农药残留超标率可控制在6%以内;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达100%,杜绝在生鲜乳和饲料中出现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水产品氯霉素检测合格率和生猪“瘦肉精”检测合格率可保持在98%以上;县城以上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乡(镇)达到92%以上,全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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