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瘦肉精”中毒事件后的首起刑事诉讼,28日上午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邓云高等3名被告人被指控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公诉机关认为,邓云高、刘训尧、肖学庆3人结伙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已经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其中,邓云高是主犯,刘训尧和肖学庆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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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案开审 三被告被控销售有毒害食品
时间:2009-05-04 21:45来源:竞报 浏览次数:
广州瘦肉精中毒事件后的首起刑事诉讼,28日上午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邓云高等3名被告人被指控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公诉机关认为,邓云高、刘训尧、肖学庆3人结伙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已经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其中
广州“瘦肉精”中毒事件后的首起刑事诉讼,28日上午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邓云高等3名被告人被指控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公诉机关认为,邓云高、刘训尧、肖学庆3人结伙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已经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其中,邓云高是主犯,刘训尧和肖学庆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admin)免责声明: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并不对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充足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也不对相关资料的任何错误或遗漏负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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