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页联系我们 fenge2
logo
虚位以待
 当前位置 您当前所在位置:食安中国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

调味品又生“知产案” “老干妈”成被告

时间:2009-04-01 09:23来源:新快报 浏览次数:
雀巢 美极鲜与福达味事达的外观专利案尚未有结论,国内又有一起知名 调味品 牌诉讼案浮出水面。本月初,温州兵牌 食品 有限公司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称该公司所持有的 包装 瓶外观设计专利被侵权,老干妈涉嫌制造包装侵权的辣酱产品,家乐福超市则涉嫌销售包
电子杂志          雀巢美极鲜与福达味事达的外观专利案尚未有结论,国内又有一起知名调味品牌诉讼案浮出水面。本月初,温州兵牌食品有限公司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称该公司所持有的包装瓶外观设计专利被侵权,老干妈涉嫌制造包装侵权的辣酱产品,家乐福超市则涉嫌销售包装侵权的辣酱产品。

    对此,昨日贵州南明老干妈食品有限公司暂未作出回应,而温州兵牌食品方面则表示确有此事,但以负责人外出为由拒绝了采访。

    要求涉嫌侵权产品下架

    据有关媒体报道,早在2008年10月,兵牌公司就以专利包装瓶被侵权为由在国内辣酱业展开了维权行动,并陆续向温州部分超市、便利店以及全国知名的各大超市家乐福、沃尔玛、好又多等送达有关材料,这些材料包括一份专利侵权事宜函告、一份律师函告及两份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据报道,函告指出,上述商场销售的包括“老干妈”在内18个辣酱品牌,其产品的包装瓶已对兵牌公司持有的两项专利涉嫌侵权,要求上述经销商短期内下架涉嫌侵权包装瓶。

    报道中还表示,在兵牌食品起诉老干妈和杭州家乐福之前,其曾多次向家乐福、沃尔玛等经销商提出意见,但这些超市仍然继续销售涉嫌侵权的老干妈辣酱。本月初,温州兵牌食品将杭州家乐福列为第一被告,把供应商贵阳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列为第二被告,并要求在杭州主要媒体上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调味品知识产权易惹纷争

    根据其他媒体报道,兵牌公司该案代理人、温州高翔专利事务所专利代理人郑书利表示,在兵牌持有的包装瓶外观设计专利有效期内,家乐福超市销售的“老干妈”等辣酱制品的包装瓶与其极其相似,那么侵权就是不争的事实。

    不过,业内人士对此却有不同的看法。广东本土一酱油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这一案例与雀巢美极鲜状告广东开平5家调味品企业“如出一辙”。“虽然起诉方分别是外资和本土企业,但目的都是借助法律的力量打击对方的销售市场,从而扩大自身产品的市场份额。”

    该业内人士还表示,这是调味品行业内惯用的市场竞争策略。

    记者也了解到,就目前而言,贵州南明老干妈辣酱产品知名度显然高于兵牌食品,在市场的渠道推广上也明显更有优势。昨日,家乐福华南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家乐福在华南地区并未销售兵牌食品。

    昨日,温州兵牌食品方面向记者表示,其包装瓶专利在2000年之后申请。但记者昨日一直无法联系上贵州南明老干妈相关负责人,因此未能获悉老干妈包装瓶使用年数。

(责任编辑:admin)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并不对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充足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也不对相关资料的任何错误或遗漏负任何法律责任。
 相关文章
------分隔线----------------------------
fenge6
社区
kuang
 新浪微博
fenge6
 新闻24小时点击排行
fenge6
 《食品安全导刊》专区
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2014年6月刊
杂志订阅
在线投稿
杂志刊例
2013-03
2013-1~2
2012-12
更多>>
fenge6
关于网站 | 申请链接 | 广告服务 | 媒体合作 | 意见建议 | 联系我们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