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8日上午,卫生部发布第40届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会议讨论情况及结果,并回答记者提问。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中国代表团专家组组长,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王竹天研究员在会上介绍了中国代表团食品添加剂方面相关议案及取得的成果。
王竹天说:“在参与国际食品法典相关工作的过程中,我国一直对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的各项议题给予关注。2006年底,卫生部专门成立了中国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专家组,聘请卫生、质检、商务及食品添加剂协会、食品行业协会和企业的专家40余人,专家组的日常事务由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负责。”
专家组的设立充分发挥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作为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中国食品法典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单位的优势,密切关注国内外食品添加剂领域的最新进展,随时对CCFA相关议题所涉及的内容进行梳理,及时向国内有关部门通报涉及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及国际食品贸易的相关议题。专家组通过电子邮件、召开会议等方式进行研讨,形成专家组意见,为中国代表团参会提供参考。
第40届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召开前,卫生部于2007年底向国内有关部门和行业通报了议题内容,2008年3月底组织召开了专家组会议,对会议议题进行了逐项讨论,对部分关注议题提交了书面意见。
王竹天介绍,本次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会议共包括13个议题。中国代表团重点对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GSFA)、食品分类系统、食品用香料的使用原则、食品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等给予了关注。
(一)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GSFA)。
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一项重要的国际标准,对于协调国际食品贸易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新修订颁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就是在参考借鉴该标准的原则和框架的基础上修订的。大会开始之前,中国代表团派员参加了GSFA工作组会议,并以书面意见的形式向工作组提出了中国对这一标准的修改意见。在讨论本项议题时,中国代表团向大会表达了对于含铝食品添加剂的关注,建议应当在最新风险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对食品类别中未制定相应使用限量的含铝食品添加剂明确限量。这一提议得到了许多代表团的支持,大会采纳了该建议并要求WHO/FAO国际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进一步开展评估。我国目前正在开展食品中各类含铝添加剂使用情况的监测,卫生部将密切关注JECFA的评估进展,结合我国监测和膳食暴露数据开展专项风险评估。
(二)食品分类系统。
中国代表团根据行业提供的豆类制品的分类信息及我国相关标准体系的现状,向大会介绍了豆基饮料在中国的分类情况。中国代表团结合我国对豆浆或豆奶的传统称谓,对食品分类中保留豆浆“豆奶(soybeanmilk)”英文名称的意见给予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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