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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后食品包装要注明含盐量

时间:2008-03-25 11:11来源:* 浏览次数:
今年1月11日,卫生部通知印发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该规范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规范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在其生产的食品上标注营养标签,标签的内容包括能量、营养素、水分和膳食纤维等,且应首先标示能量和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4种核
电子杂志      今年1月11日,卫生部通知印发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该规范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规范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在其生产的食品上标注营养标签,标签的内容包括能量、营养素、水分和膳食纤维等,且应首先标示能量和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4种核心营养素及其含量,以每100克(毫升)或每份食品中的含量数值标示。

    此外,包装上还要有营养声称,营养声称是指对食物营养特性的描述和说明,包括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如描述食物中能量或营养含量水平的声称中可标注“含有”、“高”、“低”或“无”等字样,也就是说,从5月1日以后,购买加工食品的消费者应该留意一下食品包装上的营养标签,看看食物中到底含有多少食用盐,如果您是高血压患者的话,以后,在选择包装食品时就一定要选择包装上标有“低盐”字样的食品。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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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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