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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丹红”事件现弊端 呼吁制定食品安全法

时间:2008-03-21 12:20来源:华商报 浏览次数:
今天是3月11日,离苏丹红一号在英国事发的日子已经过去了整整21天,苏丹红一号的丑陋身影正在被逐步揪出,连日来各地纷纷惊曝查出苏丹红一号的消息。查获、封存、调查、召回苏丹红一号彻底离开人们的生活,似乎仍需时日。 惊呼 多少食品可以放心吃 据悉,苏丹红一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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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3月11日,离“苏丹红一号”在英国“事发”的日子已经过去了整整21天,“苏丹红一号”的丑陋身影正在被逐步“揪”出,连日来各地纷纷惊曝查出“苏丹红一号”的消息。查获、封存、调查、召回……“苏丹红一号”彻底离开人们的生活,似乎仍需时日。

  惊呼 多少食品可以放心吃

  据悉,“苏丹红一号”的风波已经在英国逐渐平息,能够迅速平息的原因在于,“苏丹红一号”引发的食品召回在欧洲并非首次。2003年6月,法国曾发现英国某公司出产的辣椒制品中含有“苏丹红一号”,因此要求其立即召回这种产品。尽管上次召回行动规模不及这一次,但这改写了欧盟的进出口条例,即从2003年7月起,凡进入欧盟各国的辣椒粉都要出具不含“苏丹红一号”的证明。而在中国,大多数百姓还是第一次听到“苏丹红一号”的名字。

“苏丹红”风波让人不得不联想到去年以来发生的毒奶粉、毒豆芽、毒火腿、问题猪肉等等令人防不胜防的食品安全问题。人们纷纷惊呼:究竟还有多少食品可以安全放心地吃?

  “西安人好食辣,顿顿饭都离不开辣子。”西安市民冯小姐无奈地说,“平时工作忙,超市的瓶装辣椒酱和辣椒油就成了我的首选。‘苏丹红一号’的事情发生了那么长的时间,亨氏辣椒酱在超市卖了那么长时间,为什么现在才检测出能致癌的‘苏丹红一号’?作为消费者,我实在不能理解……看来,我以后得自己买辣椒面泼了。”

  在某媒体从业的小韩表示,平时电视里、报纸上总在对食品的质量问题进行曝光,“我都看出毛病来了,瞧着外边卖的什么食物都像是加工过的。现在我基本上已经不在外头吃饭了。”

  统计资料显示,在食品加工环节上,我国食品加工企业绝大多数规模较小,存在的问题较多。全国现有700多万家小型食品加工作坊、摊点,其中80%以上为10人以下的手工作坊,工艺落后,卫生条件差,30%左右没有达到行业标准。尽管2004年一年间,“广州散装假酒”、“湖南黄花菜事件”等影响重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和“四川泡菜”、“龙口粉丝”、“重庆火锅底料”、“太原陈醋”等40多起食品安全事件先后被查处,但仍有不少小企业、小作坊非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硫磺、敌敌畏等作为食品添加剂,干着谋财害命的勾当。

  现实 监管部门太多效果差

  “质监、卫生、工商、药监、城管、出入境检验检疫……”某食品行业人士对记者说,食品安全不是没有人管,而是管的人太多。“十个婆婆管不住百姓一顿饭!监管的部门越多,就越分不清责任主体是谁。目前的现状下,出了问题,只能有两种结果———其一是管的人越多,越没有人管,你找工商,工商说‘这件事卫生监督部门插手了,我们不方便再管。’你去找卫生监督部门,人家又往工商或者其他部门推;第二种结果就是几个部门都去查,却迟迟拿不出解决方案,一个等一个。监管时各部门出合力,这就是所谓的‘三个和尚没水吃’!”

  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也表达了自己的无奈,“不是我们不愿意去查,谁又知道我们的苦衷?”他坦言,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出在部门之间的衔接上。“查一个食品的问题时,通常会‘牵一发而动全身’,牵连到许多部门,我们去查,是不是会触及到其他部门的权益?如果要执法,又该依据哪个部门的法规?我们用自己的法规条例执行之后,如果其他部门再执法,是否会有重复执法的嫌疑?”

  食品标准的纷繁复杂,也让老百姓无所适从。“一会儿说买食品必须看什么QS,一会儿又要看什么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蔬菜……我都不知道到底要看哪一个才好!”市民李女士向记者诉说了自己的迷茫,“查出问题的‘亨氏辣椒酱’也有通过什么质量体系认证的标志,还不是一样不能吃。”

  据了解,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多头管理、交叉管理,未完全理顺执法监督体制,职责分工不明,无法可依,这些原因导致了目前问题真正出现之后,大家都措手不及的现状。

  据悉,目前质监部门主要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监督生产领域执行情况;卫生部门则主要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资格及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场所等的监督管理;工商部门主要负责监督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标准的执行,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商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主要是组织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和监督管理……显而易见,一件食品从养殖到加工再到市场流通,直到最终摆上消费者的餐桌,至少要牵扯到七八个部门的监督管理问题,少了谁都不行。

  此外,法规条款名目众多,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出现问题难以解决的局面。部门一多,各自执法、重复执法的现象比较严重。问题一出,质检部门就会依据《产品质量法》处罚,卫生部门依据《食品卫生法》执法,工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部门与部门之间,法与法之间相互协调性差、配套性差的问题十分严重。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人命关天,现实存在的问题必须下大力气整治才行。因此,尽快建立链式的食品安全全程监控体系,尽快设立一部便于操作,涵盖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的食品监管法规条例成为当务之急。

  关注 “苏丹红一号”是本报热线焦点

  “苏丹红”事件也引起了西安市民的广泛关注,昨日,本报开通的3·15热线更为火爆,西安市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副所长路军辉和业务科科长王庆回答了读者的咨询、投诉,仅一个半小时,就有37位读者打进热线,反映自己在消费过程中遭遇的难题,“苏丹红一号”更是大家关注的热点。

  对于“亨氏辣椒油”,李女士又气又怕,她元月份在超市买了一瓶“亨氏辣椒油”,过年期间全家人都吃了,现在一瓶辣椒油下去了一大半,也不知道会有什么危害。这两天她找到超市,发现亨氏辣椒油已经全部下架,但超市方面只同意给她赔偿5元钱。李女士气愤地说,难道消费者的健康就这么不值钱?“苏丹红一号”食品含有致癌物质,召回、退款岂能弥补消费者的损失。

  读者昨日对“苏丹红一号”食品的咨询、投诉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亨氏其他有关产品能否也召回;二是已经食用了“亨氏辣椒油”的消费者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西安市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王庆解释说,从目前公告和监测的情况来看,除了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外,还未发现其他食品中含有“苏丹红一号”。虽然部分“亨氏辣椒油”被检测出含有“苏丹红一号”,但并非所有产品都被查出有问题,要求亨氏召回所有产品不太现实。

  “苏丹红一号”事件让许多消费者对辣椒油产品质量产生了怀疑,希望对市场上销售的所有辣椒油产品做一个抽检。路军辉说,质检所联系从外地购买“苏丹红一号”的标样和检测试剂,但标样和试剂现在特别难买,所以对“苏丹红一号”的检测暂时无法开展,标样和试剂一买回来,质检所就会进行相关抽检。看来,“苏丹红”事件在百姓中的影响不小,反映了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

  期待 尽快制定《食品安全法

  值得庆幸的是,食品安全形势日趋严峻的现状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充分重视。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会议关注的焦点。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重点是继续抓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也表示,过去针对食品的只有《食品卫生法》,但卫生问题只是食品安全的一个部分,与其修改《食品卫生法》,不如在食品安全立法上多下力气。

  人大代表们提交的关于食品安全的议案数量也排在前列,共有233名代表联名提交了尽快制定专门的食品安全法的议案。人大代表韩德云说,我国现已颁布的涉及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多达十多部,如《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等。但多部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同时实施也出现了职责不清、管理重叠、管理缺位等问题。杨国林代表提出,除抓“源头”的生产、加工环节之外,我国的食品安全在“终端”的执法方面也存在着“漏洞”。国家应考虑成立一个跨部委的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协调、组织、管理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工作,对所有食品实施“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要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问题,有赖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可以肯定的是,《食品安全法》呼之欲出。实际上,有的地方已经依靠行政手段作为过渡,整合食品安全管理的各项政府资源。陕西省已经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牵头协调组织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此次对付“苏丹红”就收到了成效。但愿今后再出现类似“苏丹红一号”的风波时,能够有法可依,让人们对食品安全重新恢复信心。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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