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本市市郊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为食品生产污染严重,市郊中低水平规模的种养仍占多数。不少种养者不了解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缺乏使用指导,造成使用上的随意性;受经济利益驱使,违规喷洒、饲喂违禁剧毒药和饲料添加剂的现象屡屡发生;一些植物、动物源性食品,未经休药期、间隔期就急于探摘或出栏上市,据悉,约70%的果蔬上市前未经检测。二为市场准入形同虚设,部分食品市场监管缺位。常见“三无”(无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散装食品高达50%以上,超期食品则以降价销售,缺乏保鲜、防虫害设施。三为食品质量安全把关不严,缺乏必要的检验和检测设备。市郊一些食品市场硬件设施简陋,卫生条件差,多以摊位出租收取费用,无检验检测。四为执法不力,监管薄弱流于形式。镇级食品监管部门检测设施不全,对农村食品市场(摊)、副食品店、餐饮场所、婚丧等集体酒宴,监管缺位或流于形式,导致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为此民盟上海市委建议──
一、努力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供应链、跟踪追溯体系及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农村食品生产和流通安全链。
二、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标准。凡不符合者,一律不准入场交易、销售。扶持食品生产龙头企业,发展现代化食品物流冷链流通方式,开展厂场产销对接。入市食品应证照齐全,形成自上而下的跟踪和自下而上的追溯机制。
三、完善检验检测方法与设施,把好食品安全质量关。以市场“自检”和监管部门“抽检”相结合的方法,对入市果蔬中的有机磷,水产中的甲醛、抗生素残留、孔雀绿,肉类中的水分、瘦肉精,蛋品中的苏丹红4 号,豆制品中的吊白块,熟食、腌腊制品中的亚硝酸盐进行检测,费用由政府补贴。
四、建立监管网络,夯实监管基础。一是组建乡、村协管机构和农村群众性监管队伍,乡(镇)聘食品安全协管员,村聘食品安全信息员,形成全覆盖的区(县)、乡(镇)、村三级监管网络;二是发现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加大检查监督处罚力度,使其违法成本大于违法收益。
五、政府相关部门加大履职力度,净化农村食品市场。尤对重点食品的专项整治,如粮食、肉类、果蔬、水产等,取缔猪、牛等的私宰,取缔地下食品作坊、无证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生产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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