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工商总局三方联合发布《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通知》,要求3C管理产品的生产企
业必须加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以下简称电子监管网),并在产品包装上使用统一标识的电子监管码。产品质量电子监管是我国自主提出的一项重在确保食品安全的新举措,对奥运年以及我国今后的食品安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什么是电子监管网
电子监管网是实现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平台,包括:“一网、一中心、一库、四个系统”。“一网”是覆盖全国的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一中心”是运营服务与呼叫支持中心;“一库”是数据信息库;“四系统”是网上申报备案系统、网上监管码申领服务系统、网上查询系统、网上通报系统。
通过对电子监管网的有效利用,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短信、互联网、信息终端等途径查询产品真伪;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可以通过互联网迅速掌握产品营销情况;行政执法部门可以随时掌握有关假冒产品的信息并采取处置措施。
食品企业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意义
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可能会增加食品企业在生产计划和生产过程上的工作量,但是企业能够借助此技术平台实现产品全程追溯性,确保食品安全,从而推动企业品牌建设进程,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实现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利于实现问题产品的召回
目前,零售商品普遍加贴的13位商品条码(主要是EAN-13/8)采用“一类一码”管理模式,主要用于POS扫描结算,不能分辨真假,不能记录产品质量,从而不利于实现产品流通的跟踪。而监管码采用“一件一码”管理模式,通过对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全程监管,实现产品辨伪、质量追溯、召回管理和全程跟踪等功能。
食品企业可利用监管网的数据库上传原辅料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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