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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新标已实施 部分商家仍违规打年份牌

时间:2008-02-27 08:51来源:南国早报 浏览次数:
按照酒店酒水单上罗列的酒类,消费者点了一瓶1995年份的葡萄酒,可在喝完之后才发现葡萄酒的年份与实际并不符。货不对板的情况,让消费者不满的同时,也折射出了葡萄酒销售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规范现象。 消费投诉:年份酒货不对板 日前,覃女士一家人到南宁共和路万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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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酒店酒水单上罗列的酒类,消费者点了一瓶1995年份的葡萄酒,可在喝完之后才发现葡萄酒的年份与实际并不符。货不对板的情况,让消费者不满的同时,也折射出了葡萄酒销售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规范现象。

  消费投诉:年份酒货不对板

  日前,覃女士一家人到南宁共和路万兴大酒店友缘酒家吃饭,点了一瓶酒水单上列有的1995年某品牌葡萄酒。喝完酒后她发现,酒瓶上标示葡萄酿造的时间为2003年,2007年9月罐装。对此,酒家方面解释称“肯定是1995年的酒,是1995年的酒装到2003年的瓶子里了”。

  覃女士说,点单时看中的就是葡萄酒的年份,2003年的酒,价格同1995年的差了一大截,“哪有厂家会那么傻,把1995年的酒装进2003年的瓶子里?”

  对于引起消费者不满的“新瓶装旧酒”的解释,2月23日酒家方面的一位负责人说,当时在场的服务员由于对葡萄酒的相关知识缺乏了解,结果作出了草率的解释,以至于引发了消费者的不满。该负责人承认,争执的出现确实与管理的不到位有关,店里还一直沿用过去的酒水单。另外,对于销售商供货的葡萄酒,年份究竟如何界分,店里人员大多是“一头雾水”。

  当日,对于消费者的投诉,给酒家供货的葡萄酒销售商代表说,争执的出现,主要是因为酒店方面的酒水单没有及时更换导致。事发后,他们已同酒家方面交换意见,近期就制定新的酒水单。此外,销售商方面愿意同酒家一道,向覃女士道歉,并免费赠送两瓶葡萄酒作为补偿。

  该销售代表介绍,过去由于行业不规范,许多商家都打起存在“猫腻”的年份牌,国家为此出台了规定进行整顿。

  市场现状:打年份牌多为存货

  记者了解到,《葡萄酒强制性国家标准》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求“年份葡萄酒”所标注的年份,必须是葡萄采摘的年份,不能再以“××年陈酿”的噱头糊弄消费者。

  新标准实施已经两个多月,记者近日走访了市内的一些商家,发现打着葡萄酒年份牌的情况仍然存在。在思贤路一家某品牌葡萄酒的专卖店,记者看到,店内标注有年份的葡萄酒,大多为为2000年~2003年,标有90字头年份的葡萄酒,是店里的“极品”,价格最为昂贵。店员介绍,还标有年份的葡萄酒,是库存下来的。

  在一家超市的葡萄酒销售区,众多品牌的葡萄酒中,标注有年份的葡萄酒也不少,同没有标注年份的相比,价格高出了许多。走访的酒家中记者看到,店里的酒水单上,葡萄酒已经都不再标注年份,而是更改为各种等级供消费者选择。

  部门提醒:年份不能决定品质

  关于新标准,南宁工商部门的人士介绍,《葡萄酒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在“葡萄酒乱标年份”、“‘葡萄酒’没有一滴葡萄原汁”等“负面效应”的背景下出台的,由推荐性国家标准改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工商人士说,标准出台后,一些商家抓住消费者“酒是陈的香”心理,在经营策略上继续打年份牌的噱头,由此引发了消费纠纷。对此,主管部门的态度是“接到一起将处理一起”。

  南宁消协的人士则提醒说,不少消费过于看重葡萄酒的年份,将年份作为衡量葡萄酒品质好坏的标准,也是违规行为存在的原因之一。其实酿酒所用的葡萄质量,才是决定葡萄酒品质的重要因素。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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