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1日起,28大类食品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销售,39种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必须标注“QS”标志。市质监局从1月3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执法大检查,严厉查处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
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销售的企业,质监部门将在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的同时,督促并帮助有一定基础的未取证企业完善生产条件,争取早日取证;严禁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企业继续生产销售。
对从1月1日起,被列入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39种产品,质监部门将全面加强销售市场监管,一旦发现未标注QS标志的此类产品,对生产销售企业和经营单位要予以严查。
市质监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牛奶、方便面的包装,由于其QS标注在包装袋产品的大包装上,消费者无法看到,但像塑料菜板、塑料杯等产品的QS标志必须明显标注,购买时要注意查看。对于超市大量用于盛放散装食品的塑料包装袋,其每个小包装必须标注QS标志方可使用。这位工作人员还特别提醒,切勿使用街边现做现卖用于盛饭菜的透明薄型塑料袋,这种塑料袋大多以PVC为原料加工而成,对人体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