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博野县推行“两严格、三统一、一敞开”制度,实现了对农村“小百货店”、“小食杂店”的有效监管,保障了农民群众饮食安全。
博野执法机构率先实行“两严格”制度。一方面严格市场准入。由县政府牵头组织,工商、卫生、盐业、糖酒等涉及食品经营许可部门联合行动,关停未取得市场准入手续的农村“小食杂店”、“小百货店”,同时简化手续,降低收费标准,集中办理证照,促使具备资格的经营店办齐证照;另一方面严格监管责任。整合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执法力量,分三组对全县三个区域实行动态监管。在全县每村设立1—2名食品安全监管员,配合执法部门对村内食品经营店进行监管。
食品经营店落实“三统一”制度。统一实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要求经营户向供货商索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索要进货发票,统一填写制式进货台账,并存档备查;统一上墙悬挂监管责任状。要求经营户严把进货质量检验关,不购进伪劣、过期食品;统一上墙悬挂“12315”消费公示牌。标明投诉方式、电话,方便消费者投诉。
面向消费者推行开架售货制度。效仿超市经营模式,食品经营店内商品分区、分类摆放,开架售货,明码标价,便于消费者放心选购商品。
经过三个月的整治,博野已取缔无照经营店186个,根据消费者投诉,查办案件73起,查扣假冒伪劣食品612公斤,过期食品32公斤;全县704户农村“小百货店”、“小食杂店”实现了100%“亮照经营”、100%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同时,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载体,全县建成农村超市连锁店82家,半数以上的农村食品经营店实现了开架售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