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各地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年底按时完成各项整治目标任务,根据《浙江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浙江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决定从11月6日至13日,对全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一次督查,此次督查分五个组,分别由浙江省质监局、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农业厅和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负责人带队,赴浙江11个市进行阶段性的督查指导。
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发现问题,找出症结,提出解决办法,推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督查内容主要是“五查”:一查组织领导情况,看组织机构、工作机制是否健全,运行是否正常,协调是否有力;二查“四定”落实情况,看是否按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的要求细化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三查整治进展情况,看20个工作目标、12个100%量化指标具体完成情况;四查行政执法情况,看案件是否及时查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五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