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流通领域油炸小食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组织贵州、宁夏、重庆、内蒙古等4个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遵义市、银川市等11个市、区的32家经销单位销售的119组油炸小食品进行了质量监测。
经检测,在抽取的119组油炸小食品中,有98组油炸小食品内在质量合格,21组油炸小食品内在质量不合格,质量监测合格率为82.4%。
油炸小食品部分不合格商品及经销单位包括厚生记的乡村豆(葱香派)、启荣达食品厂的启荣牌龙眼花生、湖北众望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众望津津小麻花等。
本次针对油炸小食品的质量监测,发现油炸小食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酸价、过氧化值不合格、食品添加剂含量不合格、菌落总数不合格。
此外,本次监测的119组样品中还发现有19组样品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表现为:未标注产品中添加的防腐剂具体名称;产品外包装标识产品标准为过期作废标准等。
本次油炸小食品质量监测属跟踪监测,合格率与2006年年初的合格率基本持平,尽管内在质量状况有所改善,但标签不合格问题仍比较严重,这说明一些生产企业标签意识不强,一些销售企业进货把关不严,缺乏食品标签知识。
对本次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油炸小食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组织相关地方工商局依法进行了查处。其中对标签不合格的油炸小食品,监测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经责令经销单位暂停销售,限期整改;对内在质量不合格的油炸小食品,监测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经责令经销单位停止销售,并依法予以处罚。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本次检测情况,将继续加强对油炸小食品的监督检查,教育引导经销企业树立食品质量意识,严把食品质量入市关,确保油炸小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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