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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一票否决 七种情形取消评优资格

时间:2011-12-28 09:32来源:郑州日报 浏览次数:
即日起,辖区出现制售伪劣食品窝点、私屠乱宰窝点等半年以上失察、失控、失管等七种情况,将被取消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郑州市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实施办法》,力求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不断提高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县(市)区、管委
杂志专区             即日起,辖区出现制售伪劣食品窝点、私屠乱宰窝点等半年以上失察、失控、失管等七种情况,将被取消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郑州市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实施办法》,力求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不断提高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县(市)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因监管不到位或工作措施不力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上报不及时、弄虚作假、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辖区内制售伪劣食品窝点、私屠乱宰窝点等半年以上失察、失控、失管的;辖区内同一类型食品安全事故连续发生两次以上得不到根本治理的;被省、市有关部门明察暗访发现同一类型食品安全问题两次以上,没有彻底整改的;发生媒体及网络通报事件,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经查证属实的;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情节严重的。

        按照《办法》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县(市)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由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取消其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在当季食品安全绩效考核中,自动降为最后一名;在年度食品安全绩效考核中,取消其前三名资格。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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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2012年11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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