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和谐农村,群众安心”工程的深入实施,在食品流通环节,单县浮岗镇政府与工商管理局推行农民“食品安全村级”自治制度,构筑高密度,自主性的安全防线,提高了食品监管效能。
单县工商局浮岗工商所组织建立以行政村为单位,村支书兼主任,工商所网格化监管人员为指导员,村两委为成员的“食品安全监管小组”,对农村市场流通的食品进行日常化的监督检查,形成了广泛的,及时的,就进的有效监管,通过该制度运行的一个月的时间内,查处食品违法案件8起,案值3万余元,有效打击贩售低劣食品违法行为,保障了农民利益。另工商所充分发挥工作职能,以多形式多渠道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设立宣传栏,倡导健康饮食方式,鼓励对违法行为举报和监督,使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辨假识假常识深入人心,形成了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食品安全村级”监管网络的建立,在农村形成了一张“政府牵头,工商监管,村民自治,行业自律,全民参与”的监管模式,是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细化,在农村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力度得以强化,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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