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生产环节,我市先后开展了对乳制品和含乳食品、肉制品、食用油、酒类产品、面米制品等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验收、生产过程记录、出厂检验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防止使用非食品原料和不明物质、超量超范围使用添加剂的责任体系。继续加大了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与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据统计,全市查处食品质量违法案件21起,罚款6.7万元,有力保障了生产环节食品质量安全。
在食品流通经营环节,我市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食品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节日食品、食品添加剂、地沟油、乳制品、儿童食品和农村食品市场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重点查处了无照经营和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的行为。对来源不清、渠道不明、标签不规范以及涉嫌侵权假冒等问题食品,全部下架停止销售,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截至目前,在各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检查经营业户28820户(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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