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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查处首起网络食品虚假宣传案

时间:2012-09-12 10:47来源:钱江晚报 浏览次数:
核心提示: "明明是一款固体冲泡的饮料,却打出治疗保健效用的宣传语,这违反了食品广告相关规定。"近日,嘉兴海宁市工商局对在网店里销售的红糖姜茶的生产企业做出了处理。
杂志专区      "明明是一款固体冲泡的饮料,却打出治疗保健效用的宣传语,这违反了食品广告相关规定。"近日,嘉兴海宁市工商局对在网店里销售的红糖姜茶的生产企业做出了处理。

    前段时间,一位广东的消费者在一家网店买了一款"红糖姜茶",该网店宣传姜茶有"防治风寒感冒"、"促进血液循环,活血舒筋,暖脾健胃,化淤生新"等疗效。消费者在网店里购买了一盒红糖姜茶与另一款产品,红糖姜茶原价52元,促销价格36.4元。但到货后消费者认为广告宣传语是虚假宣传。因产品包装上显示由杭州的公司监制、授权,海宁企业生产,便向浙江工商进行投诉。

    工商部门通过网络巡查核实发现,红糖姜茶的生产厂家为海宁当地一家保健饮料食品有限公司。随后在公司厂区,查获外包装盒上标注有上述广告宣传语的"红糖姜茶"16.5箱,里面每一条饮料包装上没有宣传语。据了解,该公司成立于1996年,仅获得允许饮料(固体饮料类)制造、加工的生产许可证,生产的产品有红糖姜茶、桂圆红枣茶等固体饮料,而这些都属于食品范畴。

    "根据相关法律,食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符合卫生许可证的事项,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工商人员表示,该企业的行为已明显违反相关规定。目前,工商部门已经对企业虚假宣传立案,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责任编辑: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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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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