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第一时间立案,有案必接。建立案件首问责任制、局长接待日制度等,对一旦纳入执法范围的案件,要求在第一时间内立案,做到有案必接。同时通过电视、报纸、公示栏、传单和手机信息平台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部门职责、立案范围,并通过聘请食品药品监督员、协管员延伸监管触角,畅通举报渠道。
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要求执法人员在调查中,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案件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审——规范办案程序,统一处罚尺度。在对案件的审理中,采取当场处罚案件科长负责制、一般案件主管局长负责制、重大案件一把手负责制的办法,并严格合议程序,确保案件处理决定合法、合理。同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从制度上预防人情案、关系案的出现。
结——对进入结案程序的案件,认真整理、归档,同时在每周例会上对典型案件进行讨论总结,以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