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机构表示,政府迟迟不出台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所要求的新法规最终监管规定,多次违反有关法定最终期限的限制。它们要求联邦法院下令FDA和管理与预算办公室(OMB)的官员强制有关机构开始执行《食品安全现代化法》。
CFS执行董事Andrew Kimbrell表示:“奥巴马总统曾说《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是他任内通过的有标志性的法律之一。”
一年来美国发生多起沙门氏菌、大肠杆菌、利斯特杆菌等引发的有害食品传染疾病。美国疾控中心数据显示,每年大约3000人因食品不安全引发的疾病致死,大约4800万美国人(占人口总数的1/6)因食品污染致病。
“除非有关机构实际颁布行之有效的监管规定,否则《食品安全现代化法》就是一纸空文,”Kimbrell如是说。
FDA和OMB对此均不予置评。
《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是美国70多年来对食品安全的首次大改革,2011年1月奥巴马签署成为正式法律。但由于缺乏具体实施规定,美国食品系统大部分仍然沿用过时的规定。(责任编辑: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