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食品安全责任状明确规定,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要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行为,严禁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不采购和使用标志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不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的食品;严禁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严禁违反国家标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与此同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稽查支队的执法人员还向北三区学校和托幼机构负责人讲解了《餐饮管理注意事项及技术操作流程》,并结合案例,讲解了如何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稽查支队支队长姜旭东表示,下一步,他们将对我市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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