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27号
关于实施《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
为加强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保证进出口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自2012年6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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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将实施
时间:2012-03-09 16:51来源:质检总局 浏览次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实施《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2012年第27号公告) 2012年第27号 关于实施《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 为加强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保证进出口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实施《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2012年第27号公告)
2012年第27号 关于实施《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 为加强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保证进出口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自2012年6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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