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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应强化监管

时间:2012-01-09 09:18来源: 浏览次数:
提案名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领衔人:省政协委员、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毛亚敏 办理单位:省卫生厅等 本报杭州1月6日讯 健美猪、染色馒头、地沟油、牛奶涉菌门2011年被曝光的问题食品事件层出不穷。我一直关注着食品安全问题。生活质量提高后,老百
杂志专区          提案名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领衔人:省政协委员、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毛亚敏

  办理单位:省卫生厅等

  本报杭州1月6日讯 健美猪、染色馒头、地沟油、牛奶“涉菌门”……2011年被曝光的问题食品事件层出不穷。“我一直关注着食品安全问题。生活质量提高后,老百姓更关注身体健康,食品安全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在去年的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毛亚敏提交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她认为我省小食品企业众多、小作坊式生产遍地开花,食品流通秩序混乱,监管工作量和监管难度非常大,建议有一套完备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记者从省政协有关部门获悉,收到提案后,主办单位省卫生厅非常重视,认为该提案对我省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有很高的参考价值,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办理。据省卫生厅食品安全协调监察处工作人员罗华标介绍,针对建议,在去年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的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中,明确要求各地要平稳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力争尽快完成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

  罗华标介绍,《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已于2011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细化了各监管部门的管理范围,对分段管理模式下可能产生的食品安全监管盲区进行清除,明确规定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食品药品部门负责餐饮服务活动的监管。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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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2012年11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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