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自治区工商局重点对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食品商店和农村地区食品小摊点、小作坊、小食杂店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加大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食、肉类、蔬菜、奶制品、豆制品、调味品、酒类等产品,以及儿童食品、旅游食品、快餐熟食、地方特色食品的抽检力度,公布检测结果,引导消费。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黑窝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以“源头发力、数据共享、以批发户带零售户,一票多用”的食品安全监管思想,推行监管“关口”前移,实现事后监管向事前监管的延伸,从源头监控,有效预防不合格食品进入零售环节。规范食品经营户建立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制度,并将食品信息及时录入计算机,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目前,已在全区140个农贸市场、1.84万户食品经营户和1380户食品小作坊中推行了熟食制品“四项制度”。共命名2132家“食品安全示范店”,检测26个大类124个品种1万多批次的食品,合格率达到98%。
(责任编辑:admin)